金戈鐵馬,佈置枰間,因地理之便,審敵我之情,為聯合的行動而以決勝負者:曰局勢。 局勢者,陣形也。 至此,個別之戰員化而為全體,分段之點線化而為全面,各泯香色,同入洪爐,一經熔裁,莫不呈化學新奇之態而異其性質。 車之至重,可輕如鴻毛;兵之至微,可重如泰山; 一相之飛,可撐半壁;一將之閒,可定全局。 點線交錯,遠近推移,輕重取捨,因勢而異。 舉各部門之裝置配備,悉奔湊於整個機括之下,而決定其退焉、進焉、攻焉、守焉,此實象棋中心之所在,而不可不明其大凡者也。
局勢之研究應分三部:一、佈局–為戰爭之預備階段,重在陰陽向背。 二、中局–為戰爭之接觸階段,重在進退移換。 三、殘局–為戰爭之結束階段,重在調度殺和。 陰陽向背者,分強弱於機先; 進退移換者,決攻守於已形; 調度殺和者,定勝負於最後。 不知佈局,不足語戰略; 不知中局,不足語戰術; 不知殘局,不足語戰鬥; 三者缺一焉,不能善其事也。
今先言佈局,其基本方式如下:
(一) 當頭炮局、屏風馬局。
著法:炮二平五 馬8進7 馬二進三 卒3進1 馬八進七 馬2進3 (先手為當頭炮局,後手為屏風馬局,以下仿此。 )
優點:當頭炮局,集全體戰員於主力線上,以雷霆萬鈞之力,為中央突破之計,先發制人,莫過於此。 屏風馬局,配備允當,全局各子均在可攻可守之間,無或輕或重之弊。 前衛線為其火網,誘敵深入最富磁性,每使深陷泥淖而不能自拔。
缺點:當頭炮局,相失聯絡,兵易傷亡,前局受挫,殘局鮮有不敗者。 屏風馬局,炮為馬所間隔,主力線上之活動,有嫌遲滯。
(二)先鋒馬局、單提馬局。
著法:兵三進一 卒3進1 馬二進三 馬2進3 馬三進四 馬8進9
優點:先鋒馬局,搶先躍馬,臨河觀變,或靜以礙其前哨線之佈置,或動以為車、炮之先導。 單提馬局,全部機構重在保兵,前局蓄其全力,示以不勝,而圖殘局之可勝。
缺點:二局均屬主力線脆弱,忌當頭炮之中央突破。
(三)偏鋒炮局、擔子炮局。
著法:炮二平六 象3進5 馬二進三 卒9進1 車一平二 卒9進1 兵一進一 車9進 5 馬八進九 馬8進9 相七進五 馬2進1 士六進五 士4進 5 (首著有炮二平七者、第九著有馬八進七者,性質相同,無另為一類之必要。 )
優點:偏鋒炮局,以側翼線為其主力線,深蓄炮力,密佈火網,偏功之師,最稱猛烈。 擔子炮局,以靜制動,以炮為守,以馬為攻,以迂迴線為其主力線,側擊之用,別具逸緻。
(四)巡河炮局、纏角馬局。
著法:炮二進二 象7進5 馬二進三 馬8進6 兵七進一 馬2進4
優點:巡河炮局,借閃擊以搶先佈置,鞏固前哨,遙應主力。 纏角馬局,以相口為馬之據點,進可以戰,退可以守,妙用甚多。 缺點:巡河炮局,缺乏正面的攻擊精神,佈置線虛弱,相、馬易受牽制。 纏角馬局,在未達到據點之前,最礙佈置。
上列各局,惟當頭炮局、屏風馬、單提馬三者得局勢之正,其餘均系一偏之用。 然長短互見,彼此相濟,皆須識其大意,庶可臨機應變。 總之,凡布局運子,能發揮其優點者,即為陽、為向; 反之為陰、為背;為前者勝,為後者敗,毫釐千里,知機其神。 執筆至此,忽憶及乾嘉間,象棋國手周廷梅 ,因入蜀采木,遊魚腹浦,觀武侯八陣圖遺跡,頓悟弈理故事。 今之所言,非出有意,而匯類基本方式之數,竟恰符八陣,且撰稿亦在蜀中,雖出偶然,亦雲巧合,我思古人,能無永懷。 雖然,即武侯之八陣而悟象棋之理,周子之獨也,即象棋之八陣而追蹤周子之藝,今人之所易也,讀者其細玩之。
繼言中局:
中局為緊接佈局而入於戰爭進行的階段,其要略有三:
(一)須審彼此局勢之強弱優劣,決定進攻與退守。 例如,占先當頭炮局,對方應以單提馬、擔子炮局,則宜由主力線進攻,以其中路虛弱也。 如應以屏風馬、巡河炮局,則宜主力線現側翼線同時進攻,以其中路之佈置較強也。 又如屏風馬之火網在前衛線,偏鋒炮之火網在側翼線,此等地帶,當敵人佈置未峻之前,固不妨探桿小試,借草占風。 若其行勢已成,即應退守要點以觀其變,不得輕攖其鋒。
(二)須視攻守之情勢,隨時轉換陣形。 例如當頭炮局由主力線進攻而致勝者無論矣; 如或遇阻,或移為偏鋒炮由側翼進攻,可移為擔子炮易攻為守,可移為屏風馬以圖騰挪。 又如先鋒馬局,敵方主力線虛弱者,可移作當頭炮局;側翼線虛弱者,可移作偏鋒炮局。 此局勢錯綜之用也。
(三)須參酌實力大小及局勢關係而換子。 兌換價值之合算與否,此固以實力大小為前提,例如以炮易馬、以車易炮者失,以炮易炮、以車易車、推而凡以類易者可相抵。 然不可不知局勢之關係者,例如單提馬局,以邊馬方面之炮為重要;屏風馬局,以兵進於相口方面之炮為重要(輸入者按:賈題韜寫此書時,尚於黑先紅後時期,相口為屏風馬之相口也,必要說明。 其餘仿此。 ); 纏角馬局以進於相口之馬及無馬方之炮為重要;擔子炮局,以車為重要; 若輕與兌換必致影響全局,不得以個別單位之實力為比較也。 以輕易重,斯為得之。
中局要略,皆自前論基本局勢者引伸而來,使於前者會其要旨,舉一反三,此不難迎刃而解。
繼言殘局:
中局會戰,勝負已判然者,戰事即告結束。 若殺傷相當,強弱甚微,三五凋零,平分戰場,勢須另行部署,再一決之,是謂殘局,其要略有二:
(一) 須知殺、和定法。 殘局為最後之決鬥,故殺須定殺,和須定和。 例如,單車破士相全,破雙相、馬,破雙士馬等;單炮制孤士,制孤象等,何者可殺,何者可和,皆有一定之例,雖有作者,莫能或易。 必析其理而明其故。 庶幾成竹在胸,前乎殘局之攻殺,有所準繩;終乎殘局之決賽,不至功成垂敗也。
(二)須得調度之宜。 殘局之易在子少,殘局之難在路多。 路多,則每子之活動範圍加大,籌算不易準確,而強弱勢微,稍縱即逝,倘有失著,每難挽回。 故一點一線,必較盡輜銖,一先一後,必析入微茫;彼此相持也,以閑著待之,無懈可擊也,以擾著亂之;攻不忘其所守,守不忘其所攻,動靜以時,輕重勿失。 凡此者,皆調度之宜,非僅殘局為然,而以殘局為尤要。
相傳僧繇畫龍,人有點其睛者,破壁飛去。 自《戰員的分析》至此畫龍告終,鱗爪畢現矣,繼此更一言點睛之術。
來源:泉州聖湖社區少兒象棋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