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辦單位
國家體育總局棋牌運動管理中心
中國象棋協會
吉林省體育局
二、承辦單位
長春市體育局
三、協辦單位
吉林省棋牌運動管理中心
吉林省象棋協會
長春市體育總會
長春市象棋協會
長春眾誠投資發展集團
四、執行單位
吉林省勵志橙體育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五、競賽日期和地點:
時間:2022年8月8-14日,7日18:00前報到。
地點:吉林省長春市,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六、參賽單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體育局, 行業體協, 省級象棋協會,“全國象棋之鄉會員單位”、“全國象棋特色學校會員單位”和經中國象棋協會審核批准的單位。
七、競賽項目及分組
(一)競賽項目:男、女個人賽。
(二)分組:
U16組2006年1月1日以後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U14組2008年1月1日以後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
U12組2010年1月1日以後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
U10組2012年1月1日以後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
八、參賽資格
參賽選手須持有中國象棋協會十二級棋士及以上技術等級證書或國家等級運動員證書。
九、競賽辦法
(一)執行最新《象棋競賽規則(2020版)》;
(二)採用積分編排制,電腦抽籤編號;
(三)各組比賽的輪次視報名情況在技術會議上宣佈;
十、錄取名次和獎勵
(一)男、女各組均錄取前八名;
(二)各組獲得相應成績的棋手可按照國家體育總局頒布最新的《象棋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和中國象棋協會頒布的《象棋棋手技術等級條例(試行)》申請相應等級稱號;
(三) U14、U16組的男、女冠軍,獲得參加2022年全國象棋錦標賽(個人)乙組資格。
十一、報名與報到
(一)即日起開始報名,2022年8月3日20:00前為報名截止日。 組委會可根據房間數訂滿提前截止。
(二)報名需要完成的事項:
1、請將加蓋報名單位公章的報名表和參賽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出生證明)掃描件、技術等級證書掃描件,分別發送至以下郵箱:1.國家體育總局棋牌運動管理中心象棋部,聯繫人葉中,010-87559131,zgxqbaoming@126.com; 2.吉林省勵志橙體育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聯繫人黃思佳,13174468880,lzc13039305900@163.com。
2、報名工作請以參賽單位整體進行報名;;組委會不受理個人報名。
3、2022年8月3日前未正式發送報名單或已發送報名單尚未匯款的將自動視為報名無效,不編入秩序冊印刷。 逾期報名無效。
(二)報名結果將在中國象棋協會服務平台(微信小程式搜索“中象協”)進行即時公示。
(四)報到時間及地點
報到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十二、裁判員、仲裁委員會和賽風賽紀委員會工作
(一)由中國象棋協會遴選裁判長、副裁判長、仲裁和部分裁判員,擔任賽會工作。 不足部分由承辦單位選派,並於賽前15天將裁判員名單報到中國象棋協會審核;
(二)設仲裁委員會,人員組成和職責範圍按《仲裁委員會條例》執行;
(三)賽風賽紀委員會按《中國象棋協會紀律準則和處罰規定》負責處理各參賽隊、棋手和裁判員出現的賽風賽紀問題。
十三、經費、器材
(一)參賽人員費用自理;
(二)棋子、棋盤和棋鐘須按中國象棋協會比賽器材標準要求備齊。
(三)比賽食宿、賽事服務費、保險等經費標準另行通知。
十四、疫情防控要求
全部到會人員需按照屬地政府相關部門,配合做好核酸檢測、閉環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 具體要求根據屬地政府部門規定執行,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十五、其他
(一)參賽人員食宿接受大會統一安排;
(二)每隊報領隊和教練各一名,可兼任。 須負隊伍的管理責任。 持中國象棋協會“象棋教練員”和“象棋輔導員”證書的教練,可參加優秀教練員評選,評選辦法另規定;
(三)每位參賽棋手可由一名家長或監護人陪同,陪同人員享受賽會食宿標準。 超編和提前報到人員不享受賽會食宿費用標準。
(四)技術會議定於2022年8月7日19:00在線上召開,各參賽單位須由領隊或教練參加,否則視為自動棄權。 聯席會召開時間為報到最後期限; 具體會場另行通知。
(五)根據公安規定,所有入住人員均須提供身份證(或戶口本、戶籍證明)原件,方可辦理入住。
(六)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規程由中國象棋協會負責解釋。